需求公示
南片区交通岗亭需求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项目名称:泰安市高铁新区南片区交通岗亭采购及安装项目
编制时间: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泰安市高铁新区南片区交通岗亭采购及安装项目,预算金额124.5720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泰安市高铁新区南片区交通岗亭采购及安装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详见附件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同上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
6.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发出通知后15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供货安装地点:按甲方要求
7.质量保质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4个月,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8.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60%,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定案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以上款项由甲方支付)(以上款项由招标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到账时间,以融资银行实际拨付时间为准)
9.其他:招标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时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7月18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7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传真):0538-8563979
网址:www.csfzzy.com
地址:京沪高铁泰安站新区指挥部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传真):0538-8669206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上一篇:东平骨料厂道路建设项目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