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金陡山佳苑棚户区改造工程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金陡山佳苑棚户区改造工程瓷砖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满足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金陡山佳苑棚户区改造工程瓷砖采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达到行业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符合地方相关要求。
其他标准:符合其他合格标准。
三、标的要求
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达到行业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符合地方相关要求。
其他标准:符合其他合格标准。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15日内供货完毕。招标人将根据总承包工程的进度计划随时要求乙方调整送货时间。
供应商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开始供货安装,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和供应商服务质量对供货数量可进行调整,但货物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单价均不做调整。
交付或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15日
服务效率:按照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服务
六、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需求方案
发 布 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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